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关于新普力马轿车采购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财政局委托,就新普力马轿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2009042403
二、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新普力马轿车一台,含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共计一个标项。技术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一《新普力马轿车采购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应标货物的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或在中标以后提供原厂商授权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
四、投标时标书装订要求:
投标书必须单独装订成册后密封包装,一式二份,投标书封面右上角注明正副本(正副本标书均加盖红章),外包装必须注名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投标书包括下列内容:(1)《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政府采购函》(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开标委托书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5)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具有应标货物的原厂商授权的产品代理证书或持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特别授权书或经销权证(复印件加盖公章)(7)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注:开标时必须提供开标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五、投标截止时间: 2009年4月29日15时00分。开标时间:2009年4月29日15时00分。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杭州市梅灵北路7号二楼(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艳、何梅 联系电话:87991266 传真:87988120
附件一、政府采购函Z2009042403.xls